Thursday, March 29, 2007

<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書摘

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
王甫昌

本書分為兩大部分,以社會學之視點論述「什麼是族群」及「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台灣的四大族群」。前者用以定義族群、族群認同、族群想像、及族群認同之功能;後者藉台灣當前族群發展之過程理解「原住民」、「漢人」、「閩南」、「客家」、「外省」出現之背景與被建構之歷史脈絡。總的來說,本書的兩大目的:
族群作為人群的分類特色是什麼;台灣過往十五年間,許多族群爭議和現象能否以族群的概念理解。

第一篇什麼是「族群」與「族群認同」?
第一節「族群」一詞在台灣的出現、普遍使用與濫用
族群一詞是在1980年代末期才開始提出使用,這個概念普遍使用的時間不到十五年。最初乃人類學者與社會學者將英文的ethnic groups翻譯成「族群」,然後開始用來描述和解釋一些相關現象。族群一詞被濫用於各種不同的群體,如果各種群體都可稱為族群,那「族群」、「團體」、及「群體」有何差別?因此族群應當回歸到ethnic groups的狀況。Pp3-4.
西方社會科學對於族群的定義
一以共同來源區分我群、他群的集體認同
Ethnic groups出現在英文差不多是1950-1960年代。過往較常用來描述類似現象的名詞是race或nation。現在研究者所下的定義為:「族群是指一群因為擁有共同的來源,或是共同的祖先、共同的文化或語言,而自認為,或者是被其他人認為,構成一個獨特社群的一群人」。由此可見,族群相對於其他團體的認同,最獨特之處,在於他是以強調成員之間的「共同來源」或「共同祖先」,作為區分「我群」與「他群」的標準。P10群眾運動者常常會訴諸歷史及文化來說明自己族群的起源,用這些方法來界定「我們是誰」。Pp10-11.
二族群是相對性的群體認同
相對性就是指人們界定「我們是誰」的時候,很清楚的是以「他們是誰」做對比,所以在界定我們是誰的時候,其實也把「他們是誰」界定出來(p12)。例如,所謂的「本省人」的類屬,是相對於「外省人」的類屬。這種對比性的類屬通常因為有衝突對立的關係,所以有其重大社會意義。如果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再大的文化差異可能也只是造成無關緊要的差異感,不會產生直接的「相對性」(p13)。
三弱勢者的族群意識
弱勢者的族群意識包含三個不同層次分類意識的理念元素:「認知差異」、「不平等認知」、「集體行動必要性認知」(見圖一p17)。第一層次在於乃在於指出自己與別的群體在文化、祖先來源或歷史經驗上有差異。第二層次是指成員意識到自己的群體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人們將自己所受到的苦難歸因於不能改變的出生身分,族群意識開始萌芽。「不平等認知」通常是「弱勢者」的意識,優勢者通常不太會認為自己構成一個族群,也不會認為自己得到較好的報酬與自己的身分有關p15。第三層次乃是人們意識到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有些人認為自己因為這些差異,受到不公平待遇,應該採取集體行動改變這個不公平的狀態(P16)。以上三個因素可以說是族群意識的三個階段,完全發展的族群意識,是指三階段族群政治行動。
四族群的位階與規模
族群與其他團體相較,大概介於民族nation與國家state這種較大的單位,以及類似家族與地域團體教小單位之間的團體。族群一般被認為是在國家與民族的範圍內,具有不同文化的社會團體。族群意識使人們認為,這些陌生人與自己屬於同一個族群,痞此之間有一個類似家族的文化或血緣連帶關係,這種關係的建立,有相當程度是「想像」的結果(P19)。
五族群作為一種人群分類的想像:把他族也當作是人,只是要求平等、或者其他族群尊重自己的獨特性。
族群的分類可以分出我群與他群,但是這些成員都是人。族群的分類方式使我們認為,不同的族群只是有不同的文化群之間沒有高低之分、優秀之別,痞此之間只是有差異,彼此之間應相互尊重對方的文化差異或特性(p20)。

第二節 族群認同與族群想像的現在性
1.族群的人類分類想像,是相當近代的發明
族群這樣一種人群分類的方式郁人群分類想像是一個相當新的概念。此一概念出現於人類社會還不到兩百年。世界各地很多原住民在面對第一個會詢問他們是誰的外人時,通常都適用「人」稱呼自己。三四百年前人類對於外人的看法本不一樣,只有和自己同樣體質特色、與用同樣文化、語言習俗者,被當作同類人。其他都被劃在人的圈子之外。今日的「人類都是平等的,只是有文化或體質上的差別,但是沒有高下之別」的說法,是一個非常新穎且具有革命性的想法。
近代歷史上,曾經產生幾種不同看待他人的方式。
種族主義:這與殖民主義、帝國主義所產生的殖民政治有關。藉由在人種於生物上的區別,合理化自己對於原住民的殖民統治。
民族主義:人們開始意識到:世界上有很多不一樣的人與我同時並存。這種思想強調世界上有各種不同的民族,為達到民族的自我實現,每一個民族應該有自己的國家或政治系統,才能維持世界和平。
族群分類:一個社會中的弱勢族群,為了反抗或抵抗優勢族群對他們的壓迫,而產生出來一種新的人群分類方式(p23-24)。
2.具體的族群分類類屬在不同時間上的變異性
每一個社會中的人們會怎樣分類族群,與時間的變化有關。例如台灣的「四大族群」於1993年被首次提出,然而我們似乎覺得存在已久。根據王甫昌的研究閩南人出現自今也不到30年,清朝時沒有人會覺得自己是閩南人,「漳州人」的身分可能比較重要。當初的漳泉械鬥強化漢人移民以祖籍作為人群的分類。今日被界定為「閩南人」的前人,只有在遇到客家人時、或在客家人口中,才會稱為「Holo」福佬(p26)。
日本殖民政府在對於台民祖籍分類時也注意到閩客之間的文化差異,將台灣漢人祖籍驅分為「福建」與「廣東」。台灣光復初期閩南人之間的差別也非常大。「閩南人」這一個詞的出現約在1960-1970年代,而且是先有「閩南語」之後才有「閩南人」的說法出現。
直得注意的是由福建移出的人口,只有戰後的台灣地區才使用「閩南人」一詞。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將台灣所使用的閩南語稱為「福建話」,乃是因為當地的福建並沒有其他福建地區的人口可以對比,所以稱為福建人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但是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台灣很多自福建不同地區移入的人口。再加上第一代移入台灣的福建人擁有較大的政治資源,所以他們將這種語言稱為「閩南語」(PP29-30)。大多數的族群類屬都是當代的分類,族群的類屬也經常在進行分化與合併的過程。
3.族群意識是族群運動建構的結果
族群意識的產生過去傾向「原生連帶」或「情境論」。原生連帶認為族群之所以會有族群意識乃因為文化成員擁有獨特的文化,因而意識到自己屬於這個族群;情境論認為族群意識是族群成員為了適應新社會情境需要所產生的。兩造之間的差異在於接觸文化同化時,他們對於族群與族群意識是否存在。原生連帶強調族群文化特質為族群存在的本質;情境論認為族群接觸的結果,文化趨於相似,雖不再保有獨特的文化特質,但成員還是可能有強烈的族群認同(PP31)。
情境論的說法雖然比較能夠解釋族群認同與意識的持續。但是,情境論的解釋假設過去族群團體的存在。因為新的社會情境有所需要,所以一個「舊有的」族群認同才被動員。當代社會動員的族群意識與族群認同,通常依附於一個舊有的認同上,但是對於對手論述所展開的族群界線通常涉及當代的需要。由此可說,族群認同的內涵都是新社會建構的結果(P32)。
文化差異和人群分類之間的關係,是需要人群社會脈絡來決定的。因此,差異本身並不足以造成有重要社會意義的人群分類,競爭或衝突才是主要因素(P35)。社會中一般人對於群體差異的看法,通常是集體的文化產品,而不是一個人單獨面對社會情境所得到的感覺。個人最初零散、分歧的群體差異認知,在「集體認知」互動的過程中,慢慢被調整與整合成一套有系統的關於「迪我文化差異」之說法。現代社會新的群體的認知,則是透過族群社會運動的過程建立起來(P35-36)。族群運動者宣稱自身族群的形成乃因為祖先數百年、數千年前移居至此,所發展而成。這暗示著:眼前族群的存在,是因為過去的歷史經驗或文化因素造成的。然而,文化與族群的關係可能是反過來的:因為今日人群有需要,才使我們追尋歷史,強調細節;這種區分人群的做法,才是造成差異被凸顯的主要因素。
4.當代族群意識受到現代國家與公民觀念的啟發
雖然當代的族群想像仍然以過去的文化作為劃定族群團體界線的標準,但是對於族群權益的要求及實踐方式,卻是受到現代國家主權、平等公民觀念影響(P37)。現代國家的憲法以「個別公民身分」對個人政治權益、教育、基本生活的保障,族群要求保留文化則是以團體為單位要求文化被保障(P37)。
各國在二次戰後到1970年代往往採取較為強勢的同化政策,強迫少數群體放棄原有文化。1970年代後全球各地的「族群意識復甦」,使得國家中少數群體轉而要求國家保障平等政治經濟權利及獨特語言文化(p37-38)。近代法治觀念的建立,個人公民權利得到開展,但是除了個人公民權利,族群往往會要求國家保障其團體文化與認同的權利。群動運動工作者在這樣的過程中有了新任務:說服國家、我族、外族成員,自身族群的特殊性、值得保存的社會群體,因此國家應設法保障團體的文化權利(p41)。過去的歷史與文化內容,可能存有太多可以用來建構其他種認同之差異,而目前的認同建構,通常是為了區分新的「他者」需要而產生的(p42)。

第三節「族群認同」的功能
1. 為何「現代人」需要「過去」?
族群認同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它可以讓人們覺得自己歸屬於一個有傳統且有未來目標的社群中(p45)。涂爾幹認為,人為之所以發明社會這種概念,其實就是希望能夠把人整合進這種大於個人之上的團體之中(pp45-46)。讓個人歸屬到一個社會或一個團體,是解決個人生命有限帶來的破壞性最好的方法。個人對於團體或社會的歸屬與認同,就足以讓個人在生命有限的狀況下,還願意為它努力,因為個人的努力是為了一個比自己大的社會,而不是為了自己而已(p46)。安德森指出,當代的社會中,「民族」是唯一可以合理化謀殺行為的認同。在民族戰爭的狀況下,殺了民族敵人,會受到國家勳章的讚揚;反之,只要為民族犧牲之後,就變成「烈士」(p47)。
2. 支持「族群建構運動」對抗族群歧視
族群認同的第二個功能,就是界定出一個規模相當大的團體。建構族群認同的族群運動,通常是為了對抗「族群不平等」才發生的(p47)。在工業社會中,歸屬性身分的重要性,已經漸漸被新的「成就性的身分」身分取代。新的社會結構下發展出新的團體歸屬:「成就性單位」。這些成就性團體的身分已不易與長遠傳統的「過去」的連結。因此這些團體與利益結合,這些團體以比較功能性而非情感性的基礎凝聚成員。這種凝聚,較屬於「世俗性」的關係(pp49-50)。傳統歸屬性團體失去重要性、成就性團體無法滿足人歸屬性需求。族群成為很理想的替代單位。作者在此並未提出什麼是合理的族群分類方式。他再重申:「族群」並不是因為有一些本質性的特質,所以才存在。族群團體其實是被人們的族群想像所界定出來的(p50-51)。

第二篇 當前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台灣四大族群
第三章「四大族群」內部的歧異性
台灣社會中所稱的「四大族群」:原住民、客家人、閩南人、外省人的區分。這四類區分,是由三種相對性的族群類屬區分構成。第一種相對性區分是「原住民」與漢人;第二種區分是「本省人」和「外省人」;第三種是本省人中的「閩南人」和「客家人」(見圖二p57)。這些類屬最初的起源,每一個類屬仍有明顯的對比對象。現有的「原住民」的族群,內部其實有相當複雜的文化差異(p56-67)。他們對於自己與敵人的部落,區分的相當清楚。「泛原住民」乃是1980年代初期原住民運動過程中,為界定出一共同壓迫者-「漢人」,才開始產生相對應的「泛台灣原住民」的族群想像(p57-58)。同樣的「外省人」、「本省人」、「客家人」也都是在政治或語言文化歷史經驗中區分時,而有的分類。
在族群的分類中,個人仍然可能有多重的族群認同。一個被界定為「外省人」的人也可能被界定為「漢人」;一個「閩南人」同時也可能具備「本省人」及「漢人」的身分。然而這些分類中上有一些更為細微的區別,實際情況更為複雜(pp59-60)。事實上,個人的族群身分,在不同的族群的界定方式下,是多重的。我們不應該假定一個人只能有一個「族群身分」,這種觀點可能誤導我們對於族群性質的看法,落入「本質論」窠臼。王又指出族群並不是「團體」,它是一套關於「如何分類人群的意識形態」(p61)。王又指與其要清楚區分每一種分類,我們應該問:這種區分會在何時、何種狀況下變得比其他分類重要?為什麼?是什麼因素造成的?
王再度指出目前台灣的四大族群是1990年代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將不同時及發展出來的不同族群分類合併在一起的結果。雖然,一般族群運動者都強調自己族群存在的長遠性,但是這是「族群想像」被一般人接受後,才出現的新觀點(pp62-63)。(各族群出現的時間參見圖三p63)

第四章 台灣族群的起源
第一節 先前的差異(1945年以前)
日本統治下,台灣人稱自己為「本島人」、日本人為「內地人」。光復後,國民政府給予台灣行省的行政地位,由大陸其他地驅進入的台灣人士,自然被稱為「外省人」。經歷50年日本殖民統治之後,台灣不止深受日本文化影響,也接受一些根本價值。在日本的建設下,台灣成為一個較中國其他各省進步的地方。因此光復後「外省人」、「本省人」有明顯的差異存在。但是這些先前的差異並未成為造成省籍的族群分類意識。本省人與外省人的差異只在於不熟悉「國語」或「祖國文化」,這種差異並沒任何「不平等認知」的成分(p66-67)。
第二節1947年的228事件
陳儀的「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當時的管理政策和心態、及政府鮮少台灣人,讓台灣精英及一般民眾開始質疑(p67)。這些累積的民怨,逐漸導致台灣人產生「本省人」受到「外省人」差別待遇的感受。18個月後1947年2月27緝煙血案演變成「二二八事件」。本省精英要求擁有共多政治參與。因此「本省人」相對於「外省人」的群體不滿意識空前高漲。「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32條要求,企圖加以改變政治上的不平等待遇及經濟剝削(pp68-69)。當時本省人對於外省人的態度仍有很大的差異,也尚未發展成類屬性或普遍性敵意(p69)。然而3月9日大陸增援的軍隊抵台進行鎮壓,徹底改變這一狀況。「本省人」與「外省人」在語言文化差異、政治上的不信任、權利上的差別,漸漸成為兩個壁壘分明的兩個社會群體。原本的「福/客」、「漳/泉」被這個新浮現的人群分類掩蓋。許多本省籍知識份子在對於中國失望之於,甚至說出「我顗我身上所留的中國人的血液為恥」的話(pp71-73)。 台灣人在日本的皇民化政策下,已經比較不會有國家公民身分必須基於血緣的傳統想法。中國作為一個祖父之國,不必然是文化或公民身分的唯一選擇。接觸中國官員後,台灣群眾感受到不尊重、不文明的狀態下,開始懷念在日本下的公民身分。他們自認本省人和外省人的差異,不只是文化的不同,已經是有高下優劣之分。而外省官員認為台灣人受到日本奴化需要加以改造,這種種族主義式的意識形態想法,讓國民政府不尊重台灣人及台灣文化,企圖以強力政策灌輸中國文化取代日本。此時,一般民眾對於本省人和外省人之間的關係只有壁壘分明,沒有共同的看法(pp74-75)。
第三節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
1949年國共內戰失利,國民政府撤遷台灣成為對抗共匪的暫時「復興基地」。台灣開始在動員戡亂的體制下,進行社會與政治重整。國民政府也凍結了國會的全面改選。台灣的本省人雖佔人口的85%但是在1970年代竟然不到10%的席次,遲至1991國民大會代表及1992立委改選,還是不到20%的國會席次。1971年以前中華民國的邦交國一直都多過中國,一直到1978年美國與中國建交前都說明台灣合法代表「中國」的身分。這些內外條件使得「動員戡亂時即中國民族主義」順利成為台灣社會中主導性國家意識形態(pp76-77)。為了強化政權的合法性及正統性,國家歷史的標準化及教導學生「中國民族主義」成為國民政府之政策。在這樣的口號下,台灣本地語言文化成為被鏟除的目標。此時雖有政治權利上不均等,但是本省人的族群意識沒有進一步的發展或擴散(pp77-79)。再這一段時間內本省人和外省人儘管有明顯隔閡與對立,卻在歷史的偶然下被迫進行社會互動與整合。共同的生活經驗、就業、就學使原來的省籍隔閡在下一代逐漸瓦解,漸漸成為生活於相同管轄主權下的命運共同體。在國民之間也實際發展成為一社會連帶。所有有效統治範圍的地理區的人民,自然而然成為國民。這個共同的「國民感」為台灣後來的「族群想像」提供一個必要的文化基礎(pp81-82)。
第四節1970年代反對運動的挑戰
1960年代《自由中國》及1970年代的《大學》雜誌要求民主改革。國民黨政府在1972年開放「中央公職人員增額選舉」。1970年代戰後世代要求民主化與改革及黨外雜誌《台灣政論》都是本土性民主運動挑戰的代表。此一時期還有兩項重要的發展:1.民主化的訴求,已經隱含平等公民權的概念;2.開放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鼓勵各地反對精英跨越地方範圍建立合作才能獲勝。1979年8月《美麗島》出刊第一期,到第四期已經具有全島性政團的雛型(pp84-86)。這兩項重要的發展對於反對運動以台灣為範圍的族群想像,與本省人「弱勢族群意識的擴散」有關鍵的地位。反對人士開始以「全部本省人」作為政治動員及啟發族群不平等意識的對象,1970年代後,台灣新世代政治反對運動「民主化」挑戰的過程中,一種新型態人群分類想像逐漸誕生。
「現代族群分類想像」有三個主要內涵:1.族群區分2.族群平等3.國家對族群的義務。這裡開啟以公民的關係來思考自己與其他文化文化群體的關係。「族群想像」是當時民主化政治訴求的副產品。當時族群的想像遇到的第一個對手就是民族想像(pp88-90)。民族主義當時的訴求相當程度抵銷了反對運動強調「民主」的正當性。
第五節1980年代以後反對運動的挑戰
經過「美麗島」之後,反對運動沉寂一段時間,開始真正導致反對運動再發展,卻是外在政治環境的轉變,及反對者在成功詮釋這些轉變的意義。為了對抗國民黨的「中國民族主義」,反對運動開始建構「台灣民族主義」,強調國民黨是一個壓迫台灣人民的「外來政權」,要求「台灣人」站出來。它主要影響的乃是誘發本省人對於自身政治處境的看法(參見圖六 p97)。1987年民進黨立委吳淑珍更在質詢行政院長時提及省及政治不平等的問題,引發民眾的討論。民進黨成立後,關於省籍不平等議題,成為全面「民主化」及「本土化」的政治訴求背後一個重要但沒有明言的動力。在當時的政治結構情勢下,這樣的訴求造成本省人意識升高的族群運動效果。在1990年以前,這是台灣社會中被認為最重要的「族群分類」或族群意識。

第五章「原住民」與「漢人」的區別
台灣的原住民都屬南島語系和中國大陸的漢人在體質上多有明顯的差異,漢人與原住民的文化與社會結構更是不同。「原住民」內部雖然知道他們和漢人的差異,但是對於他們而言,現在都被歸為「原住民」的不同族之間的差異,對他們來說甚至更加重要。所謂的「原住民族」內部差異巨大,個族地理分布又十分分散,連共同的語言都沒有,他們之間要如何構成一個「族群」?1980年代後台灣的「原住民運動」,明確的以「原住民」作為一個弱勢族群的認同。
第一節 原住民在台灣社會弱勢地位的歷史形成
原住民和漢人之間的相對權利關係,過去四百年內有相當大的轉變。學者尹章義將全力消長的階段分為1.番人社會;2.番優漢劣;3.漢番均勢;4.漢人優勢;5.漢人社會。1930年霧社事件後原住民完全失去優勢地位(pp104-105)。在國民政府「山地平民化」的同化政策一方面對於原住民傳統文化的破壞,一方面使原住民的經濟問題院來越嚴重。許多員ˋ務民青年在適應漢人社會生活壓力下,無力兼顧部落的傳統文化(pp107-109)。不只是經濟上的不利,整體社會對於原住民的負面形象,突顯原住民的不利社會地位(p110)。「原住民」這一個詞出現在1980年以後,這說明「原住民」認同與「族群意識」是原住民運動建構的結果。
第二節 台灣政治反對運動與政治環境的影響
1983年的高山青及1984年成立的「台灣原住民族群權利促進會」的努力都有助於原住民運動的形成。原住民運動當時挑戰的是跨越原有部落或不同文化與認同的差異,而建立起來的「泛原住民認同」(pp112-113)。戰後新世代原住民青年進入大學、1980校園外的政治環境,這兩個因素讓原住民青年很快發現他們不利的身分,不論哪一族在成長經驗中都感受到不平等的類似經歷。這種共同經驗使得「泛原住民」身分認同變得有意義。
當時黨外運動對於各種弱勢者運動都給予支持,對於原住民運動的支持,還有「意識型態」的理由。他們鼓勵原住民發展自我認同,以便對抗「台灣人都是中國人」的國民黨論述(pp115-116)。原權會更是透過1.公義之旅2.原住民族權利宣言3.還我土地運動4.正名與憲法條款運動,來為凝聚原住民意識努力(p116)。1990年代原住民開始要求「原住民自治」,這對於台灣原住民意識,實際已發展到「民族意識」程度。原住民意識的形成,乃是因為他們在同化政策下所發生的多重不利地位狀況,而產生的一種反抗壓迫的認知及集體行動的結果(p119)。
第五章 本省人中的「閩南」、「客家」分類
1980年代客家文化運動出現後出現了泛台灣客家認同,這與過往的客家認同雖有相似性,但其社會意義與性質已經轉變。這個泛客家認同是指經歷過台灣社會中的歷史經驗,所發展出來的新族群想像,與現有中國的客家人認同不同,也不同於戰後來台的大陸客家人。
第一節客家人在台灣的歷史經驗
客家名稱的由來,源自於「課居他鄉,而以為家」,客家認同早在進入台灣前,已經存在。清朝利用台灣當時的民間力量來維持當時台灣的社會秩序,當時協助清廷被封為義民的有客家人、漳州閩南人、及泉州閩南人。日本統治時期,福佬、客家的區分在台灣一般人生活中仍有重要的社會意義,福佬與客家之間不相往來、不通婚的狀況非常普遍。連橫在台灣通史中提出清朝時期的許多民變,但是協助清廷的「義民」成為「幫兇」。這一個緊張關係被客家人認為是一種信仰上的侮辱。因此義民信仰成為客家人重要的文化象徵,閩籍人士為了與客家區別,開始遺忘義民的封號(pp128-129)。
第二節戰後「閩客區分」的淡化
1960年代台灣經歷都市化與工業化,造成大量的客家人移入都市就業、就學。由於人口數量偏低、經濟競爭的原因,客家人隱藏自己的客家身分,而學習優勢語言,他們的散居籍語言使用導致都市中第二代的客家人,失去使用客家話的能力與習慣(pp130-131)。
第三節客家認同的復甦:客家文化運動的興起
客家文化運動興起的重要條件,是以台灣全部客家人為範圍的「客家想像」興起。1980年代後台灣新興宗教的興起,本土文化復甦,各種本土性宗教團體跟著興盛,義民爺就在1988年開始被串連,客家人開始意識到台灣各地還有其他客家人的存在。這對於「泛台灣客家」認同的想像有很大的幫助。1988年12月「客家權益促進會」舉辦「還我母語」,及其他目標:這些訴求已經隱含全體客家人「共同文化處境」的想像(p136)。因此客家人的「族群意識」相當大的部分乃是針對「閩南人」這一個優勢族群而產生的(p141)。除了在客家文化的追尋外,對於義民廟的歷史意義定位也是客家人努力之所在。客家人的族群意識中,除了反對「閩南人」的「福佬沙文主義」,還涉及與其他族群的差異認知。這讓台灣族群想像進入一個新的區分:由「對比性」的族群區分進入「多元族群」的族群區分。
第七章「外省人」族群想像的興起
1949年前後將近百萬大陸人士移入台灣,因為他們過往的社會處境,使得他們在台灣本地逐漸發展相對於本地人的「大陸人」我群意識:1.工作的同質性2.對於家國的依賴3.共同政治意識型態4.共享記憶5.逃離家園。這些因素再加上本省人的敵意,外省人逐漸發展出相對於「本省人」的群體區分感(pp147-148)。外省人在政治上的優勢並沒有完全轉一到經濟層面上。雖然移入台灣的外省人中,不乏大資本家,但大多數並非經濟優勢者,許多外省人應為無法享受到經濟起飛的實質利益,開始產生相對剝奪感。而「外省人」弱勢族群意識,是在政治與文化走向本土化後才逐漸形成(p149)。
第二節國民黨對於民主運動的回應
1970年中期,反對運動開始提出政治民主化及本土訴求。將經國擔任行政院長開始提拔本省籍青年進入國民黨政府體制中。這使得有意參證的第二代外省人晉升受阻,產生政治上的相對剝奪感(p149-150)。1980年後國民黨內部本省/外省競爭白熱化。在1991籍1992年的選舉後,外省人人口比例較低,在政治權利分配上開始成為弱勢群體。
第三節新黨與外省人族群意識
1993年外省精英為了捍衛中華民國脫離國民黨,成立「新黨」。其主要目標「反台獨」議題很快在支持者間產生相當程度的族群區隔效果(pp151-152)。這年的台北市長選舉出現的省籍意識族群政治邏輯,隱含一個假設:本土化國民黨聯合台獨的民進黨,以對抗主張「反台獨、中國統一」的新黨。這些議題都已經牽涉到較高層次的國家認同議題。新黨運動的重要的結果可能是建構外省人弱勢族群意識。在本土文化甦醒過程中,開始對於日本殖民政府的歌頌,造成外省人集體經驗被忽視,使得外省人發展出強烈的社會文化相對剝奪感。在1980年代的「原住民運動」、「客家文化運動」也讓某些運動者在特定議題拉攏這些弱勢族群,以共同對抗「福佬沙文主義」。
第八章由對抗性的族群意識到四大族群論述
前述的四種對比性的族群類屬,在不同狀況下產生,也在不同層次針對不同「族群」運作。1993年因為新黨與民進黨的衝突,民進黨對新黨喊出:「中國豬滾回去」的口號,被許多外省知識份子詮釋為「本省人排斥外省人的證明」,族群之間的陰謀論更是將台灣族群緊張和不信任感推到高峰(pp159-160)。
為了化解不利的政治局勢,民進黨在1995年提出「大和解」、「大聯合政府」主張。並將台灣現存的各種族群分類整合起來,形成「四大族群」的說法。經歷1980年代個種尊重文化差異性的運動洗禮後,台灣漸漸能接受「多元族群並存」的現實。「四大族群」的說法不再只是族群對抗的意涵,也脫離比較傳統的「族群意識」的思考方式。然而,實際的族群緊張並未因此淡化(p161)。「國家認同」與「民族想像」的對立與爭議,由於在經驗上和台灣目前「族群想像」的歷史與文化內涵有高度的重疊,因此,族群想像成為最容易進行的民族主義對抗的政治手段(p164)。
民族想像衝突的另一個重要族群基礎乃在於,族群成員擔心自己的族群未來成為弱勢者。因而出現較為激進的說法,例如偏激的台灣民族主義者衍生出來的「賣台集團」正是用來指控中國民族主義想像的部分外省人(pp164-165)。
「四大族群」論述在追求族群之間的和諧與互相尊重的理想,似乎無法完全壓制助助不同族群想像之間的論述對抗與衝突的現實。其主要原因,正因為歷史的機緣巧合,不同的「族群想像」成為互相對抗的「民族想像」建構籍論述的基礎所致。只要台灣的「民族想像」衝突持續,族群想像的衝突也將難以避免(p166)。
第九章 結語
族群想像的「現代」特性,表現在分類想像中預設的人群間關係,是以「現代國家公民權利」為前提,要求平等對待所有的族群,特別是弱勢族群。「傳統」的特性,則是訴諸一套「共同文化」的說法,作為界定族群團體界線,區分我群他群。王再重申:現代分類與族群運動的需要,決定了「過去的歷史與文化」被解讀以及權式的方式,以構成一套來說明我族群「目前處境」及「未來目標」應該如何的論述(pp167-168)。
建構是一套完整的族群論述而非任意捏造。運動者再提出族群意識論述時並非完全被動的受制於史實的限制,而是有相當的主動性,選擇性的強調或忽略某些史實。運動者不是單獨歷史事實,而是再市十間衍生出一套關於族群的過去、當今的處境與未來的目標「完整論述」。這種論述根據「當前分類的需要」,而非過去的共同性作為論述內容的原則(pp16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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